“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当前,正值春耕春播关键时期,种子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农业生产能否顺利进行,更关系到农民一年的收成。不少农民就因使用了假劣种子,投入大量成本,一年到头辛苦劳作却血本无归,欲哭无泪。粮食安全事关国计民生,千万马虎不得!
今天,小编就给大家科普一下购买种子必须注意的事项——什么是假劣种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下列种子为假种子:(一)以非种子冒充种子或者以此种品种种子冒充他种品种种子的;(二)种子的种类、品种、产地与标签标注的内容不符的。
下列种子为劣种子:(一)质量低于国家规定标准的;(二)质量低于标签标注指标的;(三)带有国家规定的检疫性有害生物的。
怎样避免买到假劣种子?
1、检查种子包装、标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条规定,销售的种子应当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附有标签和使用说明。标签和使用说明标注的内容应当与销售的种子相符。种子生产经营者对标注内容的真实性和种子质量负责。标签应当标注种子类别、品种名称、品种审定或者登记编号、品种适宜种植区域及季节、生产经营者及注册地、质量指标、检疫证明编号、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编号和信息代码,以及国务院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市场上售卖的白袋种子也就是常说的“三无种子”,就是标签中的生产日期,无生产厂家,无国家审批文号缺失的种子。
(正规包装种子) (“三无”种子)
2、去具有经营资质、证照齐全、守信用的种子经营单位购种,不贪图便宜。
从事种子经营必须持有种子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否则就属于违法经营。购买时,看这个粮种店是否证件齐全。
根据《种子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从事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林木良种繁殖材料生产经营的,以及符合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的农作物种子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核发。
3、索取凭证。
购种时索要购种凭证,播种后要保存包装袋,包装袋内最好留有未种植完的种子样品,利于日后出现种子纠纷时处理证据。
根据《种子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种子使用者因种子质量问题或者因种子的标签和使用说明标注的内容不真实而遭受损失的,种子使用者可以向出售种子的经营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种子生产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要求赔偿。第八十三条规定,种子企业有造假行为的,给种子使用者和其他种子生产经营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优质种子)
在此,小编希望广大农民朋友和种植户一定要选好种子、种好地,才能在秋天的收获季节迎来大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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